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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車輛損壞不想自己花錢,就擺個事故現場,謊稱事故找保險公司買單……昨日,成都交警對一家汽修廠的老闆、維修工與一名車主一併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。這也是成都首例因偽造事故現場騙保而被警方處以拘留的案例。
  3月16日上午10時許,錦江區輕微道路交通事故“三快”服務中心,平安保險工作人員文雙接到袁某報案稱,15日晚上9時30分許,自己駕駛號牌為川ANG4**的奧迪轎車,在三聖鄉駙江路與濱湖路交叉口,追尾了一輛號牌為川A372**的微型貨車。
  在翻拍事故現場照片時,文雙發現,事故發生在晚9點以後,且出事地點比較空曠,雙方車輛受損痕跡存在疑點。第二天,袁某和微型貨車駕駛員黃某某再次來到“三快”中心,值班交警喬沛對車輛進行查勘,發現同樣的疑點。而袁某稱奧迪車速只有30到40碼,黃某某則稱貨車車速約50碼。“前快後慢,不合邏輯。”
  喬沛隨即調取了事故地點的監控。監控記錄顯示,事發前,微型貨車與奧迪轎車先後駛抵路口,微型貨車在前方停住後,後方的奧迪轎車也在五六米開外停住。幾秒鐘後,奧迪轎車啟動向前,對著微型貨車尾廂撞了上去。這一跡象顯示,這極有可能是一起故意製造的交通事故。再次接受交警詢問時,黃某某道出實情:這起事故其實是修理廠和他擺出的一個事故現場,目的就是“騙保”。
  黃某某稱,因為自己的貨車後輪有異響,就到經常修車的“順順順”汽修廠修理。汽修廠老闆夏某某指出這輛貨車的尾燈有裂口、貨廂尾部也銹穿了。“汽修廠可以免費給修好,前提是要配合製造一個假的事故現場。”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,事發時駕駛奧迪轎車的袁某,實際上就是“順順順”汽修廠的一名維修工。3月19日,夏某某在接受交警詢問時,承認了偽造事故現場的行為,“為了誇大事故損失,多掙點維修費”。袁某開著奧迪撞向黃某某駕駛的貨車時,夏某某就坐在副駕駛。
  昨日下午,交警三分局宣佈:因提供虛假證言、謊報案情,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,交警依法對夏某某、袁某、黃某某三人處以行政拘留15日。而當事奧迪轎車的車主屈先生並不知情,不會受到處罰。
  對話
  修理廠老闆:
  就想多掙點修理費
  昨日,當事汽修廠的老闆夏某某坦承,在修車圈內,偽造事故騙保的“潛規則”很普遍。
  記者:為什麼要偽造事故?
  夏某某:就想多掙點修理費,通過偽造事故,把損失誇大一點,再通過保險理賠,把修理費用從保險公司騙出來。
  記者:以往這麼做過沒有?
  夏某某:我是第一次做這個事情……但這種現象比較普遍,我經常看到。
  記者:偽造事故前,告訴奧迪車主了嗎?
  夏某某:沒有。我不認識他,他也不知道我們要用他的車偽造事故現場。
  成都商報記者 王聖  (原標題:成都首例 偽造事故現場騙保3人被拘15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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